5.3 一般項目
5.3.1 預制構件應有標識。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
5.3.2 預制構件的外觀質量不應有一般缺陷。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處理記錄。
5.3.3 預制構件尺寸偏差及檢驗方法應符合表5.3.3的規定,設計有專門規定時,尚應符合設計要求。施工過程中臨時使用的預埋件,其中心線位置允許偏差可取表5.3.3中規定數值的2倍。
檢查數量:同一類型的構件,不超過100個為一批,每批應抽查構件數量的5%,且不應少于3個。
表5.3.3預制構件尺寸允許偏差及檢驗方法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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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許偏差(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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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方法
|
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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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梁、柱、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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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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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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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量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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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m且<1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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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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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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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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墻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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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寬度、高(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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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梁、柱、桁架截面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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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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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尺量一端及中部,取其中偏差絕對值較大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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墻板的高度、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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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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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平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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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梁、柱、墻板內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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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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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2M靠尺和塞尺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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墻板外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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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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側向彎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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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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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750且≤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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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線、鋼尺量最大側向彎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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墻板、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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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000且≤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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翹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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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板
|
L/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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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平尺在兩端量測
|
墻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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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000
|
對角線差
|
樓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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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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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尺量兩個對角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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墻板、門窗口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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撓度變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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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梁、桁架設計起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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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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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線、鋼尺量最大彎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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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梁、桁架小垂
|
0
|
預留孔
|
中心位置
|
5
|
尺量檢查
|
孔尺寸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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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留洞
|
中心位置
|
±5
|
尺量檢查
|
洞口尺寸、深度
|
10
|
預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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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埋板中心線位置
|
5
|
尺量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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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埋板與混凝土面平面高差
|
0,-5
|
預埋螺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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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預埋螺栓外露長度
|
+10,-5
|
預埋套筒、螺母中心線位置
|
2
|
預埋套筒,螺母與混凝土面平面高差
|
±5
|
預留插筋
|
中心線位置
|
5
|
尺量
|
外露長度
|
+10,-5
|
鍵槽
|
中心線位置
|
5
|
尺量
|
長度、寬度
|
±5
|
注:1 L為構件長度,單位為mm;
2 檢查中心線、螺栓和孔道位置偏差時,沿縱、橫兩個方向量測,并取其中偏差較文值。
5.3.4 疊合類結構構件(如疊合梁、疊合樓板)和非結構構件(如外掛板、夾心墻板、內隔墻板)的外觀質量不應有一般缺陷。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
6 安裝施工質量驗收
6.1 一般規定
6.1.1 裝配式結構連接性能檢測包包括連接節點部位的后澆混凝土強度、鋼筋套筒連接灌注漿體強度和密實度、構件接縫部位灌注漿體強度、混凝土保護層厚度以及工程合同約定的項目;必要時可作結構原位加載檢驗。
6.1.2 內澆外掛裝配式混凝土結構,其主體結構及構件的驗收應按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J50204中現澆結構分項工程的要求進行驗收。
6.1.3 裝配整體式混凝土結構的模板及其支撐應根據施工過程中的各種工況進行設計應具有足夠的承載力、剛度和穩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澆筑混凝土的重量、側壓以及施工荷載。模板安裝應滿足下列要求:
1 模板之間以及模板與預制構件之間的接縫不應漏漿;在澆筑混凝土前木模板應澆水濕潤但模板內不應有積水。
2 模板與混凝土的接觸面應清理干凈并涂刷隔離劑。
3 澆筑混凝土前,模板以及疊合墻板內的雜物應清理干凈。
6.1.4 裝配整體式混凝土結構子分部工程應在安裝施工過程中進行下列隱蔽項目的現場驗收:
1 結構預埋件、鋼筋接頭、螺栓連接、套筒灌漿接頭、鋼筋漿錨搭接接頭等。
2 預制構件與結構連接處鋼筋及混凝土的結合面。
3 預制構件之間及預制構件與后澆混凝土之間隱蔽的節點、接縫。
4 預制混凝土構件接縫處防水、防火等構造做法。
6.1.5 裝配式結構現場現澆筑混凝土部位(如裝配式結構連接部位、疊合構件現場澆筑部位),澆筑前應進行隱蔽工程驗收。隱蔽驗收的應包括下列內容:
1 混凝土粗糙面的質量,鍵槽的尺寸、數量、位置;
2鋼筋牌號、規格、數量、位置、間距、箍筋彎鉤的彎折角度及平直段長度;
3鋼筋的連接方式、接頭位置、接頭數量、接頭面積百分率、搭接長度、錨固方式及錨固長度;
4預埋件、預留管線的規格、數量、位置;
5出廠檢驗報告。
6.1.6 混凝土澆筑完畢后應按施工技術方案及時采取有效的養護措施,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應在澆筑完畢后的12h以內,對混凝土加以覆蓋,并保濕養護。
2 混凝土澆水養護的時間:對采用硅酸鹽水泥、普通硅酸鹽水泥或礦渣硅酸鹽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7d;對摻用緩凝型外加劑或有抗滲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
3 澆水次數應能保持混凝土處于濕潤狀態,混凝土養護用水應與拌制用水相同當日平均氣溫低于5℃時不得澆水。
4 采用塑料布覆蓋養護的混凝土,其敞露的全部表面應覆蓋嚴密,并應保持塑料布內有凝結水。
6.2 主控項目
6.2.1 預制構件臨時固定措施應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
6.2.2 固定在模板上的預埋件、預留孔和預留洞均不得遺漏,且應安裝牢固,其偏差應符合表6.2.2的規定。預制構件宜預留與模板連接用的孔洞、螺栓,預留位置與模板模數相協調并便于模板安裝。
表6.2.2 預埋件和預留孔洞的允許偏差
項 目
|
允許偏差(mm)
|
預埋鋼板中心線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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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埋管、預留孔中心線位置
|
3
|
插筋
|
中心線位置
|
5
|
外露長度
|
±10.0
|
注:檢查中心線位置時,應沿縱、橫兩個方向量測,并取其中的較大值。
檢查數量:在同一檢驗批內,對梁、柱,應抽查構件數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對墻和板,應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間抽查10%,且不少于3間;對大空間結構墻可按相鄰軸線間高度5m左右劃分檢查面,板可按縱、橫軸線劃分檢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處理記錄。
6.2.3 模板與支撐應保證工程結構和構件的定位、各部分形狀、尺寸和位置準確。模板安裝的偏差應符合表6.2.3的規定。
檢查數量:在同一檢驗批內,對梁、柱和獨立基礎,應抽查構件數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對墻和板,應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間抽查10%,且不少于3間;對大空間結構,墻可按相鄰軸線間高度5m左右劃分檢查面,板可按縱、橫軸線劃分檢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處理記錄。
表6.2.3 模板安裝的允許偏差及檢驗方法
項 目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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軸線位置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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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尺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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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模上表面標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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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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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準儀或拉線、鋼尺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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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面內部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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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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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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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尺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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柱、墻、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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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鋼尺檢查
|
層高垂直度
|
不大于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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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經緯儀或吊線、鋼尺檢查
|
大于5m
|
8
|
經緯儀或吊線、鋼尺檢查
|
相鄰兩板表面高低差
|
2
|
鋼尺檢查
|
表面平整度
|
5
|
2m靠尺和塞尺檢查
|
注:檢查軸線位置時,應沿縱、橫兩個方向量測,并取其中的較大值。
6.2.4 與預制構件連接的定位插筋、連接鋼筋及預埋件等安裝位置偏差應符合表6.2.4的規定。
表6.2.4 鋼筋安裝位置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項目
|
允許偏差(mm)
|
檢驗方法
|
定位插筋
|
中心線位置
|
2
|
定型工具檢查
|
長度
|
3,0
|
鋼尺檢查
|
安裝預埋件
|
中心線位置
|
5
|
鋼尺檢查
|
水平偏差
|
3,0
|
鋼尺檢查
|
連接鋼筋
|
位置
|
±10
|
鋼尺檢查
|
長度
|
+8,0
|
鋼尺檢查
|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尺量;檢查處理記錄。
|